台湾事务办公室是学院负责台湾事务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台湾工作的方针和规定,制定和实施我院台湾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负责管理及组织台湾地区人员来校交流与合作事宜。
三、负责与台湾地区有关组织和个人联络工作,包括校际交流协议签定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台湾地区长、短期专家、学者来校任教、合作科研的聘请申报、管理工作。
五、负责承办台湾学生招生、入学、离校和在校期间的有关具体事宜。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台湾学生的学习教育和日常管理。
七、完成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