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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选〔2024〕6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受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24〕7号要求2024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按计划推进,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2024年国家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二)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五)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允许外方提供配套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在职青年教学科研人员通过工作单位推荐。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申请流程

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指南和申报时间等信息可登录国家留学网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98)查询。

请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应关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平台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根据项目的网上申报时间进行报名5月10日起网申平台开放,同时按照项目选派办法中的“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后与《南京艺术学院教师/学生出国(境)项目申请表》(见国交处官网表格下载专栏:https://gjc.nua.edu.cn/1570/list.htm)一并于5月25日前提交至国交处(行政楼402室),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内容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完全一致。

申请人所在高校需按照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本单位所有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省教育厅。《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推荐意见word文档一并发至邮箱jeaie_yanl@ec.js.edu.cn。

、其他事项

根据国家留基委要求,如遇申请人申报材料不真实、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信息不一致、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至截止日期材料提交仍不齐全、逾期提交等情况,所在单位与省教育厅将不予受理审核。

 

                                        

 南艺国交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