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院(所):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及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苏教港澳台办函〔2021〕5号)文件精神与规定,结合我校实际, 经学生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工处、港澳台办公室、各相关二级学院领导专家评审,最后拟推荐9名学生获得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教育部奖学金:
台生奖学金:本科奖学金:
一等奖林芷安;
二等奖林冠勳;
三等奖林嘉豪,张又方。
港澳侨生奖学金:本科奖学金:
一等奖董富源;
二等奖谢玉婷,胡颖欣;
三等奖张可妍,张傅博。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行政楼402室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5-83498038。
南京艺术学院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